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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化学废液的通知

2017年12月15日 17:38  点击:[]

化工与制药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分析测试中心:

我处经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收集化学废液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下午2点至4点,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化学废液清理收集工作是在流芳校区,收集地点在“大化工1号楼北边广场”,各实验室必须在2017年12月18日下午4点前将废液送至收集地点。

2、化学废液在回收前必须按成份分类装箱,并且详细填写《废液收集单》一式三份(样式见附件,须有具体负责老师的签名)。收集单中应列出废液清单,指明主要成分及特性(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要特别说明),并将三联单中第一联贴在废液容器(或纸箱、木箱)上,第二联交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现场工作人员,第三联由化学废液产生方自行保留以备检查。

3、各单位按要求将分类整理好的装箱废液送至收集地点,交给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现场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是否符合包装要求,不能将废液桶放随意放置。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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