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6日下午,湖北省科技厅条财处处长魏敏杰及湖北省科技信息院的付年均、柳丹、朱亦邱等一行四人来我校,督促检查学校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63号)的工作进展情况。督查组首先在第二会议室召开督查会议,我校陈再平副校长出席会议,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科技处和化工与制药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分析测试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陈再平副校长代表学校欢迎督查组来校督查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并简要介绍学校在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基本情况,希望通过本次督查进一步促进我校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
魏敏杰处长介绍本次来校督查的目的和意义,宣讲了国家和湖北省的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政策,并就湖北省科技厅在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所开展的工作及在实施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做了解读。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贵艳、人事处副处长郑玲莉、计划财务处处长张永红分别汇报了学校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的管理制度及运行状况、实验室技术支撑人员队伍建设、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
在听取汇报后,督查组就科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共享机制收费标准和内部评价考核制度等问题与大家进行了探讨,并查阅相关资料。
会后,督查组分别到分析测试中心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对我校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情况进行检查。
通过本次督查会,与会人员对国家和省政府的新政策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对提升我校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水平具有指导意义。